关于做好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高考〔2010〕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复查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各科目。
2、复查内容主要为答卷(答题卡)漏评,普通高考小语种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二、复查工作程序
1、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就读高中学校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资格并同意后,考生填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学校按科类汇总填写《普通高考复查卷 面分数登记表》,并按《登记表》的格式用电子表格录入。
2、各校可直接通过网络(QQ:386001404甘小宁主任)将复查卷面分数数据报市招办,也可直接报光盘到市招办。
三、时间安排
6月28日上午12:00以前,考生填写申请表;
6月28日下午4:00以前,各校汇总填写《登记表》并录入数据;
6月28日下午5:00以前,各校报数据到市招办;
6月28日下午6:00以前,市招办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数据库传送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6月29日,省招办复查考生卷面分数;
6月30日各校到市招办领取复查结果并通知考生。
四、工作要求
复查卷面分数工作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复查卷面分数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考生明确复查卷面分数工作的政策、程序和要求。要认真细致做好复查卷面分数的各项工作,安排专人接收考生申请表,按时、准确上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数据,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高考复查卷面分数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校接此通知后,要将有关安排通知全体考生。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
2、湖北省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登记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普通高考 卷面复查 通知
天门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湖北省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
_________中学 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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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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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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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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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综合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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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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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查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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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办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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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注:此表可以复制。
考生在“申请复查科目”栏中用“√”选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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